香港富婆被丈夫肢解

52歲男子陳德倉將香港籍妻子千萬富商林凡帶回湛江老家,當晚兩人發生爭執,陳德倉掐死妻子,將尸體肢解成六塊,藏在老家后院沙井內,并用水泥封住井蓋。此后陳德倉兩次向深圳警方報案稱妻子失蹤。2010年11月,湛江市中院一審判處陳德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林凡的親屬不服,要求檢方提起抗訴,判處死刑。2012年2月16日該案在廣東省進階法院二審開庭。女富商到深圳后失蹤

  香港女富商林凡從事保險業,早年離異后帶著一對子女生活,1998年與曾當過警察的陳德倉在廣州結婚,2005年陳轉為香港居民。

  2010年1月15日,林凡與第二任丈夫陳德倉回深圳約了客戶談生意,自此消失無蹤。

  林凡與前夫所生兒子及弟弟林先生多次報案,懷疑林凡已經遇害,最大的兇嫌正是陳德倉。

  林先生說,林凡與陳一直存在經濟糾紛,兩人曾發生沖突、打架。2009年林凡甚至對林先生說,如果3天不見她蹤影,“就是給陳德倉害了”。

  2010年2月17日,陳德倉從林凡名下的兩個銀行賬戶中,轉走了106萬元到自己名下,林凡的親屬發現后,警方由此對陳德倉立案偵查。

  2010年3月15日,陳德倉被刑拘。陳德倉最后供認了在湛江市霞山區母親的空屋內殺妻分尸的作案經過。

  殺妻分尸兩報假案

  案發后,陳德倉兩次向深圳警方報案,稱兩人當晚分頭離開,一輛軍車將妻子接走。

  2010年9月,湛江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陳德倉提起公訴,并指其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建議對陳德倉判處死刑。

  檢方指控,2010年1月15日18時許,陳德倉與林凡從香港到深圳,與客戶商談購買保險事宜。因客戶失約,當晚陳德倉與林凡回湛江陳德倉母親的一處空房內。陳德倉得知林凡瞞著他給其前夫兒子購房后,與林凡發生爭吵,爭執中林凡跌倒,陳德倉上前檢視時林凡趁其不備抓其下體,陳德倉頓時火起,將林凡掐死。

  同年1月19日,陳德倉找到一把菜刀,將林凡尸體肢解成六塊,藏在后院的下水道沙井內。2月13日,陳回到該空屋,發現尸體已腐爛發臭,于是向鄰居借了水泥,將沙井蓋封死。

  陳德倉姐姐證實,平時由她打掃這間空屋,并喂養兩條狗。2010年1月中旬,陳德倉特地打電話到她家,讓她不用過來喂狗。

  一審判死緩檢方抗訴

  2010年10月,該案在湛江市中院開庭審理。陳德倉的辯護人提出該案因家庭瑣事引發,被害人林凡先動手追打,有一定過錯。

  2010年11月,湛江市中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德倉和被害人林凡雖然是香港居民,但陳德倉在內地作案,適用法律適當。法院認為陳德倉因家庭瑣事與妻子林凡發生爭吵,以掐頸部致人窒息的手段殺害林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為隱瞞罪行,殺人后將尸體分解成六塊藏于沙井,在員警機關調查時,又編造謊言,刻意隱瞞,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兩人“因家庭事務發生爭吵,爭吵中林凡首先動手打陳德倉,對引發本案確有一定的過錯”,因此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德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林凡親屬不服,認為是否由家庭糾紛引發,林凡是否先動手打人,只有陳本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證實,即使在陳德倉供述中,林凡先動手打人,也不足以構成人身威脅,但陳德倉竟將妻子殺死,應負故意殺人的全部責任。因此,要求檢方提起抗訴。

  □家屬說法

  母親對矛盾激化有責任?

  家屬無法接受

  15日,林凡與前夫所生的女兒楊小姐表示,一審中認為林凡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作為家屬完全無法接受。母親在香港資產過千萬,自從帶著一對子女與陳德倉結婚后,一家人關系始終失和,“從我們懂事起,母親和陳德倉金錢糾葛不斷”。楊小姐稱,雖母親名下有3棟物業與陳德倉聯名所有,但陳德倉一直索要更多財產。“母親給哥哥買房子,就是想把財產轉移到哥哥名下。”楊小姐說,母親還特意告訴兄妹不要讓陳德倉知道,但后來陳德倉還是知道了。

  (據《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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